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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实施细则》印发鼓励优先使用新能源车

2022-11-20 06:23:51 来源:互联网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王奕然近日,云南省商务厅等17部门印发了《云南省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旨在进一步搞活我省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

《细则》提出,将分阶段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宣传,普及新能源汽车技术知识,推广宣传新能源汽车及产品,营造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良好氛围。加快推进城市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鼓励新增或更新车辆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出台新能源汽车消费支持政策,鼓励各地各部门和有关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

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以居住社区、停车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货运枢纽等为重点,以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为目标,持续推进优化公共充电设施布局建设;加快规范居民住宅小区私人充电桩建设,为新能源汽车充电提供便利。

《细则》提出,将取消对开展二手车经销的不合理限制,允许登记注册住所和经营场所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开展二手车销售业务。自2022年10月1日起,对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的,凭企业反向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办理转让登记。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申请办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转让登记时,实行单独签注管理,核发临时号牌。

全省范围内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和企业跨区域经营,除黄标车(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三标准的柴油车)外,不得限制其他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迁入。积极向商务部争取昆明等地申报二手车出口试点城市,开展二手车出口贸易。

同时,还将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销售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出台汽车以旧换新等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新车消费给予适当补贴,增加新车消费需求。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积极申报云南整车进口口岸,推动我省开展汽车平行进口业务。

为进一步优化汽车使用环境,《细则》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停车收费政策,规范停车服务和收费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在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内增加停车设施建筑面积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加大停车设施建设中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的政策支持力度,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作用,畅通汽车消费投诉举报渠道,提升市场监管部门服务公众效能,为消费者放心购车提供良好环境。推进房车、自驾车营地建设,鼓励营地迭代更新,引入文旅新业态项目,鼓励房车、自驾车营地与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等文旅业态相结合发展。以电子油券方式对入滇自驾游客给予补助,鼓励自驾旅游消费。鼓励各地因地制宜举办汽车运动赛事,积极为参赛运动汽车等体育器材出入境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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