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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相关的税收政策
要说近期抖音上最火的主播,非新东方的董宇辉莫属。直播中,他满腹经伦,出口成章,让大家知道什么是腹有诗书气自华,同时也掀起一片读书的热潮,使曾经被大家遗忘的纸质图书也热销了起来。那么关于图书有哪些税收政策呢?一起来看看吧!
01
图书的税率
自2019年4月1日起,图书的增值税税率为9%。
02
税收优惠政策
1.免税政策
2、先征后退政策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执行下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一)对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1)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各级人大、政协、政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新华社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军事部门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
上述各级组织不含其所属部门。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增值税先征后退范围掌握在一个单位一份报纸和一份期刊以内。
(2)专为少年儿童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中小学的学生教科书。
(3)专为老年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见下图)
(4)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
(5)盲文图书和盲文期刊。
(6)经批准在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五个自治区内注册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
(7)符合条件的图书、报纸和期刊(见下图)。
(二)对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政策:
(1)各类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但本公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出版物除外。
(2)符合条件的报纸(见下图)。
(三)对下列印刷、制作业务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1)对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印刷或制作业务。
(2)符合条件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刷企业的印刷业务(见下图)。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二项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一条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第一条
THE
END
编辑|陆新艳
排版|张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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