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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茅台回应被南宁江南法院立案:无案件在该院作为被执行人
新京报讯(记者薛晨)近日有消息称,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茅台)被立案,执行法院为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9月19日,贵州茅台方面就此回应新京报记者,公司并无案件在该院作为被执行人。
据了解,有消息称,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案号为(2022)桂0105执4100号的执行信息显示,贵州茅台于7月20日被立案,执行法院为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执行标的为20万元。
对此,贵州茅台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已与法院联系,确认公司并无案件在该院作为被执行人,亦未涉及其他执行案件。
编辑 李严
校对 李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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