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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部门联合发文,积极支持生育!一文梳理A股相关公司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从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7方面提出20项具体措施,包括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等,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人口问题是国家的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问题,备受社会关注。国务院2016年12月底印发的《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对我国2016年至2030年人口变动的主要趋势的判断是:人口总规模增长惯性减弱,2030年前后达到峰值;劳动年龄人口波动下降,劳动力老化程度加重;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少儿比重呈下降趋势。
目前我国人口发展进入深度转型阶段,人口自身的安全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等关系的平衡都将面临不可忽视的问题和挑战。近年来,政策层面不断推进加快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从而实现改善人口结构,保持人力资源禀赋优势,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优生优育服务
在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各省、市、县级均应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十四五期间,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开展10个左右儿科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明确了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的量化指标,有助完善妇幼保健体系,缓解儿童看病就医难问题。
同时,针对年轻孕产妇的新需求,指导意见提出,扩大分娩镇痛试点,规范相关诊疗行为,提升分娩镇痛水平。推进辅助生殖技术制度建设。指导地方综合考虑医保(含生育保险)基金可承受能力、相关技术规范性等因素,逐步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程序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普惠托育服务
国内调查显示,婴幼儿无人照料是阻碍生育的首要因素。各方研究和国际经验也表明,发展托育对减轻家庭负担、提高生育意愿,具有显著效果。在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降低托育机构运营成本、提升托育服务质量,从多个维度支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针对当前托育服务供给总量不足问题,指导意见提出盘活存量、扩大增量的思路,鼓励社会各种力量进入托育市场增加供给总量,将有助减轻家庭养育的时间成本和经济压力,缓解群众生育养育焦虑。
降低生育成本
优化生育休假政策,目标是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成本,实现对生育养育过程的保护。在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各地要完善生育休假政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职工假期待遇。指导意见专门提出,用人单位可结合生产和工作实际,通过与职工协商,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工作方式,为职工提供工作便利,帮助职工解决育儿困难。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孕妇休息室、哺乳室,配备必要母婴服务设施,更好满足孕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需求。切实维护劳动就业合法权益。
在生养成本中,住房几乎是最大头的,这也成为很多家庭最为关心的现实问题。指导意见提出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进一步完善公租房保障对促进积极生育的支持措施、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等方面降低生育养育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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