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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医学人工智能”和“数据”如何相亲相爱?为扳倒雅阁“真拼了”!从近20万降到12万多,一个月狂甩27826台!
医信专家“面对面”第8期

人工智能是当前推动研究创新的重要支撑,其在医学领域的深度应用是当前的研究热点和发展方向,也是落实“健康中国”战略的重大创新举措与实践。本期《医信专家“面对面”》荣幸的邀请到贵州医科大学副教授,贵州省人民医院智慧医院特聘专家,武汉大学大数据研究院研究员俞思伟谈谈他的看法。 1.医学人工智能的研发是基于大量的诊疗数据,数据数量和质量直接决定了产品开发以及它的结果运算。如果数据存在质量问题,比如不同医生可能受制于自己水平所限,存在漏诊和误诊的情况,那么也会影响基于此类数据所研发的产品。如何提高数据质量的收集,或者规避此类问题的产生? 答:医学人工智能的性能直接依赖于训练数据的质量和规模,特别是诊疗数据的质量。当前我国医学人工智能发展的瓶颈主要是缺乏高质量的诊疗数据,其原因是不同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存在水平差距。如何通过高效的医疗质量控制,提升诊疗数据的质量是破解我国医学人工智能发展瓶颈的根本问题。 建立完善的分级诊疗体系,通过专科联盟来实施高效的医疗质量控制,从而实现同质化医疗,是破解我国医学人工智能发展瓶颈的必由之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中指出:“跨区域组建专科联盟。根据不同区域医疗机构优势专科资源,以若干所医疗机构特色专科技术力量为支撑,充分发挥国家医学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及其协同网络的作用,以专科协作为纽带,组建区域间若干特色专科联盟,形成补位发展模式,重点提升重大疾病救治能力。” 2020年7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中提出:“第三十一条 专科联盟应当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加强数据信息资源共享、安全管理。通过规范建立临床病例数据库、生物样本库,开展多中心临床研究等形式,充分挖掘临床数据信息,发挥多中心、大数据的积极作用。第三十二条 专科联盟牵头单位应当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细化医疗质量管理标准与要求,指导成员单位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提升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因此,通过专科联盟制订医疗质控标准,建设医疗质量控制平台,实施对联盟各级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控制,降低漏诊和误诊的发生率,实现同质化医疗,提升诊疗数据质量,促进我国医学人工智能的发展。 2.人工智能在医疗领域的应用,涉及到大量的患者隐私信息,如何确保数据的安全和隐私保护?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规定了“敏感个人信息”的概念。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可见医疗健康信息被纳入敏感个人信息的范畴进行规制。 人工智能在医疗领域的应用是建立在大量的患者医疗健康数据训练的基础之上的,没有大量的训练数据,人工智能就成了无源之水。要兼顾人工智能在医疗领域的应用和患者数据的安全和隐私保护建议采用以下措施: 首先是医疗健康数据的分级分类并制订相应的分级分类保护制度,健全安全的管控机制,严格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的等保制度,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平台、智能医疗的设备以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数据应用的安全防护,定期开展信息安全的隐患排查、监测以及预警。 其次是采用访问控制、数据加密、匿名化、区块链、沙箱等技术进行数据脱敏、加密保护和留痕等技术处理。 最后是采用隐私安全计算技术,隐私计算能在充分保护数据和隐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数据价值的转化和释放,无疑是最符合医疗数据可用不可见需求的技术类型。 3.人工智能在医疗领域的应用,涉及到伦理和法律问题,如何做到遵守伦理和法律规定? 答:首先是要明确人工智能在医疗中的地位,人工智能提供的诊断结果和医疗决策,需要医生审核验证以后才能实施,所以责任的主体还是医生。在手术场景中,人工智能也只是医生进行手术的辅助工具,必须由医生操作才能进行医疗活动,并非是具有独立意志的个体,所以不宜确立人工智能的主体地位。医疗本质上是人与人之间的活动,无论今后人工智能如何发展,它都是医生的辅助工具,是医生能力的拓展。明确了这一点,医学人工智能的应用就要遵守医疗的伦理和法律规定。 其次,由于人工智能的应用,使医患关系变得更为复杂,由原来的患者和医务人员、医疗机构之间的关系转化为患者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人工智能之间的关系。在诊疗过程中,医生往往会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平衡医患双方的利益,根据患者的病情、身体状况甚至家庭经济状况等给出最优化的诊疗方案。但人工智只会针对患者的病情做出科学的诊断,在多维度考虑患者的综合情况方便存在难度,在医学的伦理上存在缺陷,因此,强化医学伦理和医生的人文关怀尤为重要。 最后,针对人工智能的医疗应用要制订相应的法律,明确人工智能医疗事故的责任认定原则,规范在医疗事故的责任认定中,医院、参与诊疗的医护人员、人工智能的研发者、生产者以及手术机器人的责任。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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