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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也要合法,不然就是犯罪! 2019/10/16(1121)

2025-05-04 13:51:50 来源:undefi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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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这个小游戏,是不是很眼熟,是不是很怀念,没错,就是曾经风靡一时的黄金矿工!但这毕竟只是个游戏。挖出金子这种事很难出现,但是从山里挖出来矿,还是有可能的。

矿产

矿产,泛指一切埋藏在地下(或分布于地表的、或岩石风化的、或岩石沉积的)可供人类利用的天然矿物或岩石资源。矿产可分为金属、非金属、可燃有机等类别,是不可再生资源。矿业作为人类从事生产劳动的古老领域之一,其发展与扩大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对人类社会文明的发展与进步产生了巨大的、无可替代的促进作用。来跟小编一起了解一下涉及矿产资源的相关犯罪。

法条链接

【非法采矿罪】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破坏性采矿罪】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法释〔2016〕25号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

(一)许可证的;

(二)许可证被注销、吊销、撤销的;

(三)超越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或者开采范围的;

(四)超出许可证规定的矿种的(共生、伴生矿种除外);

(五)其他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形。

第三条实施非法采矿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者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矿,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五万元至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二年内曾因非法采矿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非法采矿行为的;

(四)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非法采矿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数额达到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

(二)造成生态环境特别严重损害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确定我省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湖北非法采矿的定罪量刑标准,按照《通知》,实施非法采矿行为,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以上的;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者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矿,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造成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

检察官提醒

矿产是不可再生资源,国土资源管理等相关部门要强化资源管理意识,提高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意识,搞清楚矿产资源“家底”,用权威规划来制止乱采滥挖行为;同时坚持资源有偿使用的原则,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宁可不要也不能乱采致资源浪费;检察机关也将加大对违法采矿的监督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占有矿产资源行为

THE END

文 字| 米 佑

编 辑 | 破 晓

审 校| 简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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